根据《关于做好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鲁社发〔2024〕32号)有关规定,经自下而上、逐级推荐、专家评审,拟确定隋传基同志为第六届齐鲁和谐使者推荐人选。为进一步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或需要反映的问题,请实名向反映。公示期限:2024年10月21日-10月25日。
联系电话:0632-3921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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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枣庄市委
2024年10月21日